从乐华IPO来看,家族信托的真正意义
2022年3月8日,由知名娱乐圈经纪人杜华女士创办的乐华娱乐集团YH EntertainmentGroup(简称”乐华娱乐”)在港交所正式递交招股书,申请在香港主板挂牌上市。
乐华娱乐由杜华女士创办,其运营主体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乐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目前主营业务包括艺人管理、音乐IP制作及运营及泛娱乐三大业务,属于文化娱乐平台企业。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以2020年艺人管理收入作为统计口径,乐华娱乐是中国最大的艺人管理公司及中国认知度最高的娱乐品牌之一。
乐华娱乐的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内,乐华娱乐营业收入分别为6.31亿元、9.22亿元、12.9亿元,毛利分别为2.79亿元、4.93亿元、6.02亿元,年度净利润分别约为1.193亿元、2.919亿元及3.353亿元。
艺人管理属于乐华娱乐最为核心的业务,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的报告期内,乐华娱乐的艺人管理业务的营收在总营收占比中分别为84.0%、87.7%和91.0%。截至目前,乐华娱乐旗下签约知名艺人包括韩庚、王一博、李汶翰、孟美岐、吴宣仪、程潇、朱正廷、范丞丞、黄明昊等人。据推测,招股书中披露的供应商B,大概率就是乐华娱乐的财富密码王一博,其艺人服务成本于2021年达3亿余元。因此也有坊间戏言,是王一博带着乐华娱乐前进。
随着乐华娱乐的上市申请,娱乐圈大佬杜华的家族信托与资产重构路径也随之浮出水面。根据乐华娱乐的招股书及其他公开资料,杜华及其丈夫孙一丁分别设立了两个家族信托,持有乐华娱乐的股份,作为其家族的持股与资产管理结构。
仔细观察乐华娱乐的资本市场之路与杜华女士家族的资产重构路径,是非常值得品味的。
2009年7月3日,乐华娱乐的实际运营主体乐华有限公司由杜华女士个人作为创始股东成立,设立时杜华个人对乐华有限公司持股70%。乐华有限自设立之后,经过数次融资和股权转让,杜华依旧通过个人持股。
2015年6月1日,乐华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华股份”),开始了首次资本市场运作。2015年9月21日,乐华股份获准在新三板挂牌并发行股份,成为一个公众公司,但乐华股份在资本市场并未获得其预期的资本效应,期间乐华娱乐曾打算借壳共达电声在A股上市,然而由于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标准,与共达电声的重组事宜未能成功。
2018年3月21日,乐华从新三板退市,重新规划IPO的路径。退市后,乐华开始接受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为境内A股市场首发上市做准备。可惜娱乐市场稳定性不足,乐华娱乐参与的一系列选秀节目、下属艺人的负面新闻都对A股IPO事项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于2021年6月4日终止了招商证券的上市辅导,A股上市计划再次遗憾落空。
随后,乐华的资本市场目光放到境外资本市场,为完成跨境资本市场规划,2021年7月19日,乐华股份重新变更为乐华有限,当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随后,乐华有限通过数次股权结构变更先是引入股东JOINSTAR ASIA(HK)LIMITED,然后杜华等自然人退出股东行列,通过境外架构调整为法人机构持股,同时华人文化的主体也调整至境外结构中,截至2021年末,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而后,在申报港股IPO前,拟上市主体乐华娱乐完成组建,并且关于境内外主体结构均进行一系列的重组,形成如下IPO申报时的结构:
经过上述的一系列调整,杜华及其丈夫孙一丁的持股也从最早的“自然人持股”调整为“法人持股”并最终转化为“信托持股”的家族资产持有结构,信托结构的持股更是有利于其家族财富的长期持有、管理与传承。
在跨境重组上市的过程中,乐华娱乐还进行了突击分红的操作,使得杜华家族的资本流动性及财富诉求得到充分满足。
根据乐华娱乐招股书,在2020年10月,乐华股份向其当时股东宣派股息合共人民币2亿元,于2022年3月申报前夕,乐华娱乐宣派股息总额约63.0百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4亿元),前述派息均已结清。
按照不同时期的股份比例计算,在乐华娱乐的两次派息中,杜华夫妇共分约3.2亿,并且第二次分红派息更是境外以美元派息,实现了跨境资产及资产类型的充分配置。
本次乐华娱乐是否可以借助资本市场助推乐华娱乐的进一步发展,依旧是交给市场去判断。而对于杜华代表的家族而言,财富自由已然实现,财富安排也非常妥当,剩下的就是对于自身理想与价值的追求了。
其实“家族信托”,早已成为娱乐圈明星和富豪们保护资产的热门选择。
财富传承中的不确定因素,是可以通过家庭信托规避防范的。同样是娱乐圈明星“国民女神”郭碧婷与向佐的婚姻,更能体现家族信托的真正意义。
提起“豪门婚姻”、“家族信托”,有网友评论“有信托的豪门水更深”。
那么家族信托对于豪门来说,就是为了防婚变,不被分走财产么?
显然,“防婚变”并不是家族信托对于财富家庭的最终意义,仅此理解太过片面。我们只能说,“对婚姻关系改变可能对家庭财富分割起到防范作用”是家族信托众多功效中的一项。原因很简单,如果仅仅是为了防止子女婚姻关系解除而分割了家族财产,那么一份条纹清晰的婚前财产协议,或是结构严谨的公证遗嘱,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而家族信托所能做到的,远比这要更多。
另外,就是一个初衷的问题——家族信托是一份为了家族长久传续而设立的保障,更多的是为了保障家族后代的生活、团结家族成员的关系、激励家族成员的成长;而并不是一份锱铢必较的交易清单。在这点上,我们不妨来看看向佐母亲陈岚的原话。
在谈到向氏家族的家族信托时,媒体上大多用了一些抓眼球的标题——“为什么向太说郭碧婷分不走向家的财产;向太声明已办信托基金,即使离婚郭碧婷都分不走钱;郭碧婷和向佐结婚分不到一分钱,网友直呼‘姜还是老的辣’……”而陈岚真的这么表示过么?事实上她只用了6个字为这个家族信托构架“定性”——饿不死,败不了。
饿不死,是希望子女后代能够保有较好的物质生活,衣食无忧;败不了,则是我们提到家族信托效力时常说的,保障家族财富的长久传续,不至于因接班人不善管理或挥霍成性而使得家族财富在较短时间内流逝。这两点实际上都取决于家族信托的一个特性:
即信托成立后,信托内的财富独立于委托人财产,将不作为遗产继承,根据委托人事先规定的条款,可将信托内财产(或收益),阶段性(特定时间)给与受益人,同时也可在,如生育后代、家族后代教育(婚姻)、首次创业、购买房产等特定时期一次性(或分期)给与一定的支持。
家族信托是保障传承的规划,不是锱铢必较的交易
对于陈岚来说,制定家族信托的初衷更多是在保证子女生活质量、家族财富传续的基础上,给与向佐郭碧婷夫妇更多的激励——不完全依靠家庭,更独立。同时,从陈岚的公开言论中也能看到,所谓“精明婆婆”的重点,并不是“依仗家族信托隔绝财富”,而是通过家族信托的构架,为儿子与儿媳创造更多空间。
陈岚回忆自己的婚姻经历,年轻时嫁给身无分文的向华强,夫妻二人白手起家,历经风雨磨难最终创业成功收获如今上亿资产,夫妻随时保持相同步调,二人的情感才最为稳固夯实,建立家族信托,更多是希望在没有巨额财富做“后盾”的情况下,儿子与儿媳可以“共同努力,保持步调一致,不留一个人原地踏步,这样的婚姻(感情)才能更稳固、长久”。
事实上,使用家族信托保障子女生活、传续家族财富的做法,在香港财富家庭中已经较为普遍。在向氏家族信托登上热搜之前,上一个“娱乐圈的豪门”是李嘉欣的公公许世勋,在其去世前将超过400亿财产大部分变成了家族信托,许家每个人每个月能领一笔生活费,其他的资金则由基金会打理,据悉现如今许晋亨和李嘉欣夫妇每个月可以领到200万左右的生活费。
同时,包括李嘉诚、包玉刚、邵逸夫、刘銮雄、利希慎在内的众多香港富豪家族都构建了家族信托,也有媒体报道显示,仅2018年,至少20家港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新设立或将股权转让给家族信托,其中15家系在港上市的国内企业,装入信托的股份市值约285亿美元(约2000亿RMB)。
我们通过大量的案例可以发现,仅以子女婚姻关系去断定家族信托稍显狭隘,家族信托在隔离“人”的风险方面,拥有更多现实、多元、立体的功效,并通过这一系列的功效最终实现家业长青。
子女的婚姻是美好的,长辈的安排是善意的,财富传承中的不确定因素,是可以通过家族信托规避防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