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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恩爱秀!关于“夫妻互保”,你真的看懂了吗?

七夕,同往年一样,头条热搜#七夕排队10小时只为第一个领结婚证#的话题依旧“称霸”。很多新人也都会选这样一个日子去领证:一个小红本,往后余生都是你。

过去,大多数夫妻爱对方的表现是幸福的誓言,嘘寒问暖的关心,还有陪你到老的决心…….

而现在,表达爱意的方式更直接干脆:上交工资卡,房产证上写你名字,我做投保人被保险人是你。

如果说投保也是秀恩爱,那我们不得不提“夫妻互保”。


什么是夫妻互保?

夫妻互保,顾名思义,就是指夫妻相互之间买保险。简而言之就是老公给妻子买,妻子给老公买,相互做对方的投保人。

目前,在人生四大必备险种里,能实现“夫妻互保”、达成“保费豁免”效果的只有重疾险和寿险。

当然,仅仅是这样与其他保险没有什么不同,夫妻互保成立的基础是:购买保险时附加投保人豁免权,如果没有这个,那么夫妻互保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什么是投保人豁免权?

下面,以一详实故事作以说明:

假设张先生(投保人)为他的妻子(被保险人)购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保费是8000元,缴费时间为20年,但这位先生在第5年不幸发生重疾。

首先,这位先生作为保单的被保险人,享受保单的重疾保障,可以获得一笔保险金。同时,由于保单往往自带被保人豁免保障,所以妻子给这位先生购买的保单往后就不用再续费了,省去了一笔保险费。

其次,因为这位先生附加了投保人豁免这个保障,那么给妻子购买的保险剩下的15年保费就不用交了,妻子依然可以享有保险权利。

并且,投保人豁免不止在重疾或者身故的情况下可以触发,不同保险公司对豁免责任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市面上保险产品的豁免责任条款大致包含以下几种:

1、投保人全(高)残、身故豁免被保险人主险(或长险)后期保费;

2、投保人轻症、重疾、全(高)残、身故豁免被保险人主险(或长险)后期保费;

3、投保人轻症、中症、重疾、全(高)残、身故豁免被保险人主险(或长险)后期保费等等。

如此一看,投保人豁免的适用条件还是比较宽泛的。听起来是不是非常划算呢?是不是已经开始冲动于“夫妻互保”?先请留步,看完下文再做决定。


夫妻互保可能踩的“雷”

1、占用重疾风险保额

市面上有些重疾险会把投保人豁免计入重疾累计保额,后续可能会影响到自己投保。

比如某保险公司针对2类城市18-40岁保额最高限制为50万,小明给小花先投保了50万保额的重疾险附加投保人豁免,30年缴费,一年5000元。但后面小明再想为自己投保同款产品时,能投保的保额就得减去投保人豁免占用的保额。当然,这只是针对同一公司同款产品而言,其他情况是不受影响的。

2、婚姻破裂影响互保

大家都了解,现在这个时代离婚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果能好聚好散,离婚后还能做朋友,对之前的“夫妻互保”自然没什么影响。但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呢?离婚时不欢而散,弄到鸡飞狗跳者比比皆是。

对一份保险来说,投保人可以决定保单的“生死去留”。一旦感情破裂,那个曾经为你做投保人的前任,是否会愿意陪你去保险公司做投保人变更手续呢?

如果双方没有就保单后续问题协商一致,那结果只能是退保了,拿走各自的现金价值。且不说财产损失有多少,因年龄或者健康等原因,后续可供选择的保险产品只会越来越少。这种情况下,你的保障将何去何从?


“夫妻互保”该不该买?

有朋友测算了一款“夫妻互保”产品发现,多交的保费拿来单独购买一份保险保额要比豁免的保费高出一点。但是,市面上的产品多种多样,划算的互保产品不在少数。

拿某公司定期寿险产品来说,可以看下它的保障责任条款:

保身故/全残:即,夫妻任一方身故或全残,赔付100%保额,另一方保障继续有。

特别身故/全残责任:夫妻双方因同一意外身故或全残,夫妻双方都能获得200%保额的赔付,总共可获得400%保额赔付。

被保人豁免:夫妻任一方身故或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这款产品胜在性价比高,夫妻一起投保,比单独投保其他很多产品更便宜,特别身故/全残保障也比较有特色,对夫妻感情有信心的朋友们可以考虑下。

从风险角度出发,夫妻互保确实是挺人性化的设计,保险的杠杆作用无形中放大了。

从情感层面而言,夫妻互保的语言是哪怕我不在了或者我不能再照顾你,依然可以通过保单延续爱与责任。

离婚率高居不下的今天,很多人不再愿意将自己的人生赌押在另一个人身上。婚姻当中,危机可能就潜伏在生活细枝末节的某个角落。俗语说得好,“贫贱夫妻百事哀。”未雨绸缪往往比亡羊补牢更可靠。那么,婚姻关系中如何自我保护,如何实现财产保全呢?对于已婚和服务已婚人士的保险从业的金融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堂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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