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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家族信托的人士注意了!滥用信托架构会被调查

信托行业在我国方兴未艾,其中,一部分业内人士正在鼓吹所谓的“避税”等功能。而在澳大利亚,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针对滥用信托架构采取行动。这种做法,在不久的将来就很可能为中国所借用。

01 躁动的业内人士

自从第一单家族信托在中国大陆地区落地以来,已经是第九个年头。

九年来,人们对信托的认知,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一开始的根本没听过,到完全不了解,再到亲眼见证不少富豪纷纷设立家族信托。

在这一次次实践当中,高净值人士和从业人员共同进步,一起加强对信托的认知。

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于是信托行业就和其他不少行业一样,出现了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一些弊端。

比如说,如何宣传信托的优点和用处,让不少尚处于观望中的高净值人士,可以因此而接受信托,甚至主动要求设立信托?

有的人选择直言相告,诉说信托的方方面面优缺点。

也有的人选择主动出击,分析陈述创一代们所面临的传承等痛点问题,以及信托的种种优势,从而让对面选择信托。

但是也有不少人的宣传是,提出众多优缺点之中的某一个令人特别感兴趣的点,然后进行夸大式的宣传,对于其他特点尽可能忽略不提。

这就导致相当一部分高净值人士,对于信托的认知就是,一种无条件的“避税避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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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设立信托唯一的目的就是避税,那么在境外很可能就被认定为滥用信托的行为。

最近,澳大利亚就发生了这样的行动,打击的就是一些富人滥用信托的行为。

02 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行动

澳大利亚税务局 (ATO) ,在2016年成立了避税工作组。

这个小组的主要行动,就是打击避税行为。

重点打击的对象,包括公共团体、跨国公司、高净值个人和相关私人团体。

所谓的相关私人团体,就包括信托和建议设立的信托的人。

经过几年的行动,他们共追回159亿澳元。

如今,他们正在把重点放在信托相关的人和团体身上,也就是一些故意设立“滥用信托安排”的人,以及为他们这种安排提供帮助的顾问。

ATO打击了325个涉及跨国事务的信托安排,牵涉了很多澳大利亚的非居民纳税人,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作为受益人在信托处置资产时企图逃避资本利得税。这一行动中ATO发现了被调查人员共有2.644亿澳元的未交税款,而且直接收缴了2.328亿澳元的税款。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这绝对是一份丰厚的大礼包,毫无疑问这一行动将会持续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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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从业人员被重点关注

在通常情况下,复杂结构背后一定都是有高人指点。

如果某个信托被认定为是滥用信托结构,ATO不仅要对相关纳税人进行惩罚,还会追究这些人背后的顾问。因为这些顾问一般都是某些复杂的避税结构的策划人,倡议人或推广者。

也就是说,出谋划策帮助他们利用信托架构来逃避税务,这种律师或者会计师、财务规划师等,也会受到惩罚。

之前曾经有过两个非常著名的案例,让“黑心”顾问被罚得叫苦连连。

在Bogiato案件中,某避税设计背后的顾问,被处以2268万澳元的罚款,创下了相关处罚的最高罚款记录。

而在Rowntree案件中,一名律师、一名会计师和一名财务规划师因向客户建议避税计划而被勒令支付940万澳元。

不仅如此,ATO还表明了今后的工作重心由此发生了转移。

在过去的一年里,他们打击的重点对象是信托本身,包括委托人和受益人。

而在下一个财务年度里,他们将会继续扩大团队人数,并且把工作重点放在大型的市场专家顾问身上。

一旦发现这些专家顾问们推行避税计划,并且对ATO的审查工作不配合乃至于进行误导和阻挠,例如滥用法律专业特权(LPP),就会面临被处罚和起诉。

像澳大利亚的这种做法,是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

一方面是在疫情影响下经济不太景气,于是对偷税漏税的打击就会变得更严肃认真。

过去的某些模棱两可的行为,如今也被严肃对待,认真考虑这些行为是否违法。

另一方面则是,当信托这一工具被人们挖空心思地发挥避税功能,穷尽能力地运用,那么就必然招致税务部门的打击。


04 未来或被中国借鉴

中国经常说自己是摸着石头过河。

然而实际上,大部分时候是摸着欧美发达国家过河。

曾几何时,我国的互联网行业发展历史,几乎就是美国互联网行业的翻版,那些出过国见识过国外情况的人们,不少都成为了行业的开创者和领军人物。

比如说开创淘宝的马云,就是见识到了国外的亚马逊等网上购物,才萌发了创业的想法。

在其他行业,类似的情况数不胜数。


到现在为止,中国摸着欧美等国过河的做法依然普遍存在。

信托领域同样如此,一批在国外留学的法律人才,把信托的概念和具体操作手法,纷纷带回了国内。

这次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行动,就给国内的从业人员提了个醒。

从业者在学习国外,政府部门同样也可以学习国外。

再加上我们用三十几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近三百年的路程,一切的速度都非常快。

因此,大概率在几年之后,一旦和信托相关的税务规定都正式出台,我国也会开始打击滥用信托进行避税的行为,并追究一部分从业者的责任。


最近国家的一系列行动,比如打击艺人偷税漏税等,可以看做是一个起点。

在提出共同富裕之后,又补充说“不会杀富济贫”。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惩罚一些刻意偷税漏税的富人,是完全可行的。

再加上无数过往事件所证明的“国外发生的事情,几年后往往会在中国重现”的例子,极大概率可以判断,未来国家打击刻意利用信托来避税的做法,以及打击相应的帮手,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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