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子女争产案再次和解,70亿资产何时尘埃落定
01
从开庭到和解
1月11日,霍英东家族争产案正式开庭审理。
根据港媒报道,这是霍英东长房第三子霍震宇提出的起诉,起诉对象是他的二哥霍震寰,起诉原因是,他认为二哥疑似隐瞒霍英东在南沙50亿到70亿的项目,因此才有了这次起诉。
在这次诉讼中,霍英东的大房子女们分成两派,互相攻击。
霍震宇一方,站着两位姐妹霍丽娜、霍丽萍,而雷震环那边还站着大家的大哥霍震霆。
双方剑拔弩张,都请来了知名律师,誓要决一死战。
霍家长房的争斗,引起了外界广泛关注。
主审法官一再表态,希望他们能够和解,坐下来慢慢协商,毕竟给这只是内部矛盾。
他甚至表示,这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案子。
过了将近一个月,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主审法官表示,霍家成员已经暂时达成了协议,彼此之间达成了保密协议,大房内部已经不再需要进行诉讼。
于是,法官宣布撤销了所有达成协议的诉讼。
02
似曾相识诉讼来
实际上,对霍家有所关注的人们,会发现这一幕很是眼熟。
早在2011年,霍震宇就以霍家遗产执行人的身份,在中国香港高院起诉了二哥霍震寰,要求罢免另外两名遗产执行人。
他认为,二哥这个遗产执行人把遗产占为私有,违反了霍英东的遗产分配制度。
原本定于2012年8月9日开庭,然而在开庭之前,双方突然获得和解。
和解的主要原因,是有人介入调停。
调停人的身份很不一般,是曾经的香港特区最高行政长官。
当时接受采访的时候,老二霍震寰曾表示,对和解条款表示满意,但当记者问到“官司是否伤了兄弟感情”时,霍震寰避而不谈。
没过多久,到了2013年10月28日,霍震宇向中国香港高院申请,重新审理“霍英东家族争产案”。
然后就再次拖延下来。
先是霍震寰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暂缓,他的理由是,不希望在亡父死忌期间处理家族争产。
接下来,由于长房主母吕燕妮的劝解,于是子女们暂时握手言和。
到了2020年9月,由于吕燕妮离世,于是这件案子再次被提起。
就是2022年1月的这次开庭审理。
只是,这一次虽然长房内部再次达成和解,但是二房三房并没有就此停下,他们不满某些和解协议中的条款,拒绝和解。
这个有关霍家财产诉讼的风波,依然没有停歇。
03
争夺焦点
长房老三霍震宇和老二霍震寰的纠纷,主要是围绕广州南沙的某个开发项目所展开的。
这一项目是霍英东生前在广州南沙所投资开发的项目,位于南沙湾的22万平方公里的地皮。
在2013年,这块地曾经被估价70亿人民币。
1991年,霍英东名下的霍英东番禺建设基金有限公司(简称“番禺基金”),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22平方公里的南沙地皮。
之后,还规划了不同的地块,计划在上面发展各种不同的项目,从基建、公共设施到商业房地产开发都有。
项目建立之后,霍英东和当地政府合资成立了南沙开发公司——番禺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番禺发展”)。
其中,霍英东持股51%,南沙区管委会持股49%。
霍英东把自己持有的股份分为两部分,分别由家族企业有荣有限公司与主要做慈善的番禺基金各占其一。
这个新成立的有容有限公司,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用于南沙项目的建设,于是,通过1港元出售股权的举动,有容有限公司把自己持有的番禺发展股份,转售给了番禺基金,从而获得了从对方那里免息贷款的优惠。
并且两家公司还规定,有荣有限公司可以在10年之内用同样的象征性价格来回购这部分股份。截止日期就是2007年。
2006年,霍英东去世,在此之前留下遗嘱。
根据遗嘱内容,长房老二霍震寰继承了家族的商业,成为霍英东集团行政总裁,并且还继承了番禺基金。长房老三霍震宇则继承了南沙的项目,以及番禺发展。
有荣有限公司继续作为家族公司,给其他成员提供经济来源。
也就是说,此时霍震寰手头已经有了价值70亿的南沙项目的两股股权,而霍震宇却没有得到与之相关的任何利益。
而且在2007年之前,他并没有向兄弟姐妹们提到有关“一元回购股权”的条款,于是家族共有的有荣有限公司没能在2007年之前处置资产,失去了1元赎回股份的大好机会。
后来,霍震宇得知了相关内情,一怒之下将二哥告上了法庭。
04
三兄弟的不同看法
霍震宇觉得,二哥的做法,让家族企业没能及时购买南沙项目的相关股权,对家族所有成员都造成了损失。
因此,他要求法院判决二哥把这片土地的权益转交给家族基金名下,做到人人有份,并且还要二哥对这几年来大家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哥霍震寰则表示,番禺基金主要用于慈善,所以对于股权信息等问题,自己没有必要告知家人。
大哥霍震霆支持了老二的说法,他表示,既然当年老爹说了这里要用于慈善,那就一定要用于慈善,不能我们家人拿去用。
如今,大房内部已经达成了和解。
但是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又一次的“停战协议”,日后会不会再闹上法庭。
之所以和二房三房的关系不大,主要是大房内部在争斗,原因在于霍英东当年的遗嘱。
霍英东生前曾经明确表示,在自己去世20年之内,不能分家产,只能实行“全家公有制”,论功行赏。
另外,个人产业都交给大房,尤其是老二和老三来打理,二房三房完全没参与其中,只是每年跟着领一些收益。
这种做法,加上二房三房都不是争强好胜的女人,子女们也都很低调,于是大家一直都相安无事。
05
信托设立之后
根据香港法律,立遗嘱人如果选择通过遗嘱信托的方式处置身后事,那么在其去世之后,相关财产会进入遗嘱信托中。遗产的管理将由遗嘱中确认的遗嘱执行人操办。
霍英东的遗嘱就是这样,早在1978年,他就规定了自己的胞妹以及大房的老二老三,三个人成为遗嘱执行人,以及信托受托人。
由于遗嘱信托的存在,霍家有效避免了不少意外情况对家族财富的损害。
比如说,二房三房一直没有参与争夺家产,信托在其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再比如说,有一位曾经一度嫁入霍家,但最终又离婚的朱玲玲,就没能分走多少资产,这也是信托在起作用。
但是,信托并非是一个“一旦设立之后就可高枕无忧万事大吉”的东西。
在设立之后,各种问题才刚刚开始,毕竟越精致复杂的机器,维护起来就越是吃力,从工业机械到公司等社会组织,无不如此。
霍家的信托就是如此,看起来确实相当完美,可以有效保障家族成员的生活,并且减少内斗。
但是内斗依然来了。
同时身为受益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让身兼“球员”和“裁判”的霍震宇向二哥发起诉讼,导致霍家进行了断断续续接近10年的长房内斗。
香港的经济腾飞于20世纪后期,不少人凭借那个特殊的时间段,一夜暴富,资产翻了无数倍。
而如今,从霍英东到李嘉诚,他们不是已经去世,就是垂垂老矣。
但是一次又一次的遗产争夺战,让他们发现,自己所涉及的遗产规划方式,似乎依然不够完美。
霍家大房的争斗勉强平息下去,但是二房三房赫然发现,自己本该通过2012年和解协议所获得的遗产,却因为在2013年由霍丽娜所提出的申请暂缓,而导致一推再推,到如今都没能获得。
因此,他们也开始提出诉讼。
而这一切,其实源头都是两位受托人未能达成一致所造成的后果。
06
人是一切的重点
其实,再好的制度,也都需要由具体的个人来实施。
而且,具体自然人的各种想法,会随着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改变。
具体到霍家的遗嘱信托,执行者就是他们家族内部的自然人,那么这些人随着身份标签的增加,出现一些什么额外的想法,也是在所难免。
毕竟,面对的是如此巨大的利益。
说不定,对于一辈子见识过大风大浪的霍家老爷子来说,这点小小的子女争斗完全在意料之中,基本上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