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大额慈善信托需要考虑什么?
在三次分配的浪潮下,慈善公益事业备受关注。慈善信托作为支持发展的重要工具,因此步入了更多捐赠者的视线。
但依据中国慈善联合会与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显示,2021年慈善信托新增设单数同比略有下降,好在规模止跌回升,备案规模最大规模为2亿元,发展尚算平稳。
综观整体情况,大额公益资金受托服务尚未实现爆发式增长,原因何在?
当下,是否要在国内设立大额慈善信托,又该如何判断?
笔者因此访谈了几位国内最大规模慈善信托架构的设计者,从慈善公益事业架构设计与企业品牌管理的视角,通过复盘知名案例经验,为大额慈善信托的设立提供审慎的思考维度与合理建议。
为什么选择设立慈善信托?
1. 希望建立一个灵活的公益慈善账户
个人或者机构,如果拥有明确的公益慈善目标和较大的预算,希望系统规划慈善事业的发展,而且未来公益项目的投向多样或尚未明确,那么慈善信托无疑是慈善资产的最佳归宿。
比如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陈一丹的慈善事业架构,均拥有明确的支助方向,通过系统地规划慈善事业架构,搭建信托模式,借助强大的专业金融能力,以实现慈善资金的增值和灵活支配。
2.希望为公益项目实现永续支持,让捐赠资金拥有源头活水
如果您关注公益项目的永续发展,不受限于人员调动、市场周期的影响,拥有稳定的运维机制与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慈善信托或许是您最佳的选择。如:海外经典案例诺贝尔奖与比尔·盖茨的慈善架构,其底层逻辑也是借助了专业的金融力量盘活慈善资本,为公益愿景实现永续支持,还有国内何享健家族设立“和园文化保育慈善信托”,为“和园”的永续运维提供可持续的保障。
在国内,慈善信托受民政局与银监会共同监管,受到《慈善法》与《信托法》的双重保护,足以确保慈善资本的公益属性,并促成专业金融力量为公益资本加持,提升慈善资金管理的灵活度与管理的专业度,有效为慈善资本保值增值赋能。
在此,必须要强调的是——不是设立了慈善信托就等同于有了慈善资本的自我造血的能力,这里仍需要评估信托服务商是否拥有投资管理的能力。《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第30条明确指出,慈善信托财产运用在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可以运用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资产,但委托人和信托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受托人是信托公司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通过信托合同约定,灵活进行各类资产的投资活动,而不仅仅局限于上述资产范围。
因此,慈善信托设立阶段,当委托人忽略了信托服务商的投资收益能力,且对信托财产的投资范围不作约定时,大部分慈善信托会被主推购买较低风险的固定收益产品。而当慈善信托进入实际运营阶段,面临通胀、支出需求提升等压力时,其可持续发展就会面临新的挑战。
这也是为什么慈善信托架构设计中,除了信托公司、基金会作为参与角色,还可能需要引入投资银行协助进行资产管理,引入律师事务所担任监察人防范法律风险。作为委托人,针对慈善信托的架构设计与设立,又该如何选择服务商与设计架构中的角色?
如何甄选慈善信托的服务商?
当下国内,可提供慈善信托服务的相关机构有信托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基金会/公益组织、律所……他们各自拥有不同的专业优势,在慈善信托架构中可起到不同的作用。如:
信托公司,拥有信托牌照,可作为受托人负责信托运维,但投资管理能力略有局限性;
投资银行,可作为投资顾问角色协调设立慈善信托,拥有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以客户视角与专业管理设定委托人角色,弥补无信托牌照的局限性;
商业银行,可作为投资顾问或托管行参与到慈善信托的架构中,前者角色强项在于增值类服务,但投资管理能力较投资银行弱,后者是标准配置,常规由受托机构负责信托账户的开设;
基金会/公益组织,可作为慈善信托架构的受托人、执行人或受益人,前者角色在国内已有成功案例,鉴于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若作为大额或较为复杂的慈善信托的受托方,不具备信托资管的灵活性,因此仍首推信托公司而非基金会作受托方。而基金会/公益组织作为慈善信托的执行人或受益人,则是慈善信托的重要设定,其与委托人的愿景相关联,需认真甄选与评估其执行力。
律所,可作为慈善信托的监察人角色,提供法律意见与监督管理慈善信托的运维。
如上是不同机构参与慈善信托设立的部分角色,对于委托人,我们建议可以结合自身需要,从三个维度进行评估和判断:客户服务、信托运维和投资管理。
客户服务,因为设立一个慈善信托需要联动多方专业机构,其能否统筹协调各方,为客户提供专业、稳定、持续的建议与有效的落地支持服务尤为关键。因此,客户服务的考量关键是责任心、专业能力与持续性;其次,才是其能够提供的增值服务。
信托运营,如前所述,推荐选择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方。在国内68家信托机构中,建议从股东背景、综合实力、服务能力、数字化运维能力等多方面,寻找长期、可靠且适合客户定制化服务需求的信托机构,而非选择短平快的标准化模式。
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是最容易忽略的问题,因为在人们印象中,捐赠是为社会理想的消费,目的崇高并受舆论关注。因此,慈善资产管理者常备受压力,绝不能有丝毫差池。曾有大额慈善信托的委托人设立后稍有后悔,因为设立时未考虑投资管理能力,因此运营过程中,若慈善公益需求增长,本金的增值无法满足公益支出,造成本金不断缩水,难以达到慈善信托对项目的永续支持。因此,大额慈善信托的设立,建议需要特别注意其投资管理能力并建议在架构中增加投资顾问角色,让慈善信托的保值增值得到专业的支持与保障。
如上是针对慈善信托服务商甄选时,建议考量的维度。但是,如果您的慈善目标尚未明确或对于慈善信托的设立举棋不定,可以先从了解国内的慈善工具入手,经过认真比较后,再做出决定。因为我们知道,践行慈善公益是一种生活态度,其最佳的状态是“从善如流”。它不是一种负担,是自我实现的一个路径,通达心流的一种方式。因此,“溯回从之”了解愿景与目标,并为其进行系统规划,再做慈善工具的选择。
未来,我们将继续针对慈善工具的选择进行剖析,期待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向专业化、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政哥说财富
作者: 何嘉裕